陆启元睁开眼睛,脑袋由于宿醉还有些昏昏沉沉的。 他环顾四周,大多数人都已经喝的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只有两个人还屁股坐在地上靠着沙发沙发你一杯我一杯的喝着,只是说话都已经不利落了。 “干、干一个!咱们兄弟几个,这、这么多年了”其中一个人打了个酒嗝,拍着另一个人的肩膀。 “想当年,我可是、这条街最特么靓的仔,有个女的追我、追的”另外的人恍若未闻的絮絮叨叨的说着自己的爱情往事。 两个人各说各的,说着说着一个人慷慨激昂地大喊“青春啊!”,另一个人随之热泪盈眶地应声“爱情啊——”,然后两个人抱头呜呜哭起来。 目睹了一场闹剧,陆启元默默闭上眼睛,开始接收记忆。 很显然,这是一场聚会,他们正在庆祝一件对他们来说非同小可的事情:原主——他们的老大,买彩票中了一千万! 虽然最后缴纳了20%的税款,但依旧到手了八百万,这对原主来说真的是祖坟上冒青烟,天降横财了。 原主虽然平时自称黑涩会,但其实就是个小混混头儿,平日里带着自己一帮小弟偷鸡摸狗、收保护费,到处坑蒙拐骗,大的坏事没能力干,小的坏事一大堆。 他是孤儿,上完初中就辍学了,虽然过得不咋样,但是一直有几个同一个孤儿院的小弟忠心耿耿的跟着他。 他偶尔会买个彩票玩玩,偶尔能中个五块十块找个乐子,没想到这次竟然中了一千万,当时原主只觉得脑子嗡了一下,神情恍惚地赶紧抓住一个小弟帮他再对一次号码,是真的中了! 原主有了钱,就打算开个公司当人上人。他的几个小弟也进了公司,公司初步形成,活多钱少。但是由于公司老总是自家老大,这群小弟半点不在意薪资,反而干的起劲。 在他们的想法里,原主与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好到可以同穿一条裤子、蹲一个茅坑那种,他好就是大家好,更别提原主还总是在开会的时候说一些感人肺腑的话给他们洗脑。 每次他们觉得为了公司业务跑东跑西累得半死而工资确实有些太低了的时候,原主就会说“我知道现在咱们公司的待遇不高,但你们是我的兄弟,我怎么可能会让兄弟们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