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晚妈妈的葬礼已经过去四十七天了。 向晚也在家待了整整四十七天了。 那四十七天里,她每天都做噩梦。或者说,这个噩梦已经伴随了她十年。就像每天都要吃饭喝水睡觉一样,她好像已经习惯了。 那个报告厅的灯的颜色,那个罪犯的穿着,妹妹的恐惧和来不及喊出声的救命,讲座下观众的逃亡,以及她无法动弹的那两分钟,在梦里清清楚楚,她不敢忘,也忘不掉。 她知道妈妈一定也是如此。 这些年妈妈为了妹妹的案子四处奔波,上诉无门。两个月前罪犯释放的消息彻底击碎了她最后的防线。 妈妈做了最坏的打算。 罪犯出狱的那天向晚并没有跟去,只是后来听说,妈妈死于自己带去的那把刀,那个罪犯也是。或许,同归于尽对妈妈来说已是最好的结局,她亲手为自己的女儿报了仇。 “解脱了啊,妈,终于解脱了啊。”这是向晚对妈妈说的最后一句话。 可是向晚还活着。 她每次醒来都会在床上躺很久,盯着天花板,等心跳慢慢恢复正常,然后重复想着一件事: 为什么死的人不是我。 她知道妈妈是爱她的,可是爱,并不能代替痛苦。妈妈选择跟妹妹一起走了。 世界上最爱她的人抛弃了她。 向晚知道自己病了。 她在面对外人时,看起来与正常人无异,只有自己独处时,想哭哭不出来,然后感觉到窒息、手抖,再然后昏迷、做梦、醒来、失神。如此往复。 外面又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我知道你在里面。你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你妈欠下的债,你别想逃。我每天都来,你不可能永远都不出来了!” 可笑。 自己的儿子是杀人犯,说是精神病只判了十年,现在却来指责别人杀了她儿子。 早该死了。 敲门声终于停了。 向晚本来也想就这样走了,反正世界上也没有她牵挂的人了,可这疯婆子每天来。 “她都活得好好的,我凭什么要去死?” 向晚决定出门。她起床,洗了脸,换了一件干净的衬衫,压低了...